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审查情况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的通知》(〔2024〕-85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宜宾市南溪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进行审查,其审查结果为通过。现将上述项目的专家审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质量安全与技术工作组书面反映情况(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中段18号,邮政编码:644600,联系电话:0831-8200162),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审查情况表

川公网安备 511521020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