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的通知
三江新区住房建设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两海”示范区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切实回应广大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申报的实际需求,保障申报人员能够更充分、规范地准备申报材料,经研究,现统一延长202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
一、延长后的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8月3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3日18:00。
(三)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11日18:00。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20日14:00。
二、其他事项
202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除延长申报时间外,申报范围、资格条件、材料要求、工作流程等其余申报评审事项,均继续按照《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宜住建发〔2026〕176号)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传达本通知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工作,提醒申报人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申报各环节操作。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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