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及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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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8702672/2026-05656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 文 号: | 宜住建发〔2025〕438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及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宜宾市交通运输局 宜宾市水利局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宜宾市数据局
2025年12月25日
关于推动智能建造及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
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建筑强省”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宜宾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建发〔2021〕17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川建建发〔2025〕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底,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创建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15个以上,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0%。引进、培育一批具备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技术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带动效应明显的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
到2028年底,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与措施在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应用。创建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20个以上,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45%。孵化培育一批新型建造产业链企业担任“链主”,带动链属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
到2030年底,建立与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新型建造方式在全市广泛应用。创建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30个以上,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50%以上大中型项目采用智能建造。推动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采用装配化建造技术,提高预制构件、集成部品部件应用比例。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支持
1.落实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发展。招引一批具备新型建造技术、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的市外骨干企业落户宜宾。鼓励本地企业通过转型、重组、技术研发等方式提升新型建造技术水平,引导市内企业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作为企业转型发展方向。将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技术的研发、成果应用等情况纳入我市优质项目评价、企业评先和信用激励内容。推动智能建造相关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合新产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二)加大新型建造方式运用力度
2.深入推进智能建造。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大力推广智能施工装备、智能监测设备、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的应用。积极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房建、市政项目优先采用新型建造方式。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建立健全全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激励政策和评价标准,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予以信用激励。鼓励智能建造示范项目招标人将获得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试点示范工程、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等业绩成果作为定标择优因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加大装配式建筑应用力度。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外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系统性装配,探索应用集成技术、模块化建筑等前沿技术。打造部品构件智能工厂,推动建立以装配式标准建筑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数字化生产体系。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在全市桥梁、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中,除必须现浇外优先采用预制装配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拓展数字化技术应用场景
4.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在全市政府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广BIM技术,探索BIM技术在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管理流程中的应用。鼓励开展BIM正向设计和各专业协调,构建智能建造标准化体系,研究制定居住建筑预制构件标准化技术导则,建立标准化构件库,探索以标准化设计为主线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市数产集团公司)
5.创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依托BIM、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一批行业级、企业级、项目级平台。打通项目建设全流程信息通道,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全参与方的互联互通,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探索对市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建造全过程一体化协同工作和信息管理,将设计、采购、生产、运输、施工进度、工程造价信息等与BIM关联,对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对的不同应用场景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实现建造全过程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协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市数产集团公司)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育
6.推动校企合作。鼓励在宜高校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增加新型建造技术相关专业和课程,增设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机构。政校企共同制订新型建造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新型建造产业基地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培育专业型产业工人。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共建共享”的原则,广泛发动建筑业企业、建设类职业院校等市场主体力量,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管理作用,建设一批与建筑业转型升级人才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能考评基地。开展新型建筑产业工人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人才评价和建筑业领域职业技能大赛,大力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转型,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统筹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责,加强工作调度、政策协调和资源配置,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实施。积极示范推广,通过举办论坛、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和技术成果先试先用。广泛宣传应用,积极宣传新型建造方式在技术安全、性能品质、经济效益和生态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可和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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